点击数:12222020-11-18 00:00:00 来源: ICC
11月15日,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签署。历时8年长跑,RCEP成功签署,不仅成为促进亚太乃至全球经济复苏的新引擎,还将给亚太市场注入新动能。
RCEP的内容共计二十章,主要包括货物贸易、原产地规则、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、贸易救济、投资、经济与技术合作等等,其中第八章 服务贸易 附件二:电信服务附件规定的内容是:本附件制定了一套与电信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框架。在所有现有的“东盟‘10+1’自由贸易协定”电信服务附件基础上,附件还包括了监管方法、国际海底电缆系统、网络元素非捆绑、电杆、管线和管网的接入、国际移动漫游、技术选择的灵活性等条款,助力营造非歧视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环境,有利于双方达成深度合作。
RCEP通过采用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,深化了域内产业链价值链;利用新技术推动海关便利化,促进了新型跨境物流发展;采用负面清单推进投资自由化,提升了投资政策透明度,都将促进区域内经贸规则的优化和整合。可以预见的是,随着RCEP协议合作的深入,亚太光缆市场将获得相对自由、公平、公正的营商及投资环境,迎来新发展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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